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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

苏州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





  1.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起重机的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、可靠。如果控制器、制动器、限位器、电铃,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,严禁吊重。

  2.当接近卷扬限位器,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,速度要缓慢。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,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,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。

  3.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、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,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。

  4.工作停歇时,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。运行中,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。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,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。

  5.两台设备同时起吊一物件时,要听从指挥,步调一致。

  6.运行时,设备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。

  7.检修起重机应靠在安全地点,切断电源,挂上“禁止和闸”的警示牌。地面要设围栏,并挂“禁止通行”的标志。

  8.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,需要采取紧急措施,向无人处降落。

  9.露天作业遇有风暴、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,切断电源,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。

  10.行驶时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;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。